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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建物謄本怎麼看懶人包-申請方式,欄位解讀完整教學

  • Writer: 地政事務所 禾宜
    地政事務所 禾宜
  • Jun 20
  • 6 min read

買房簽約前、繼承過戶時、向銀行辦貸款,你一定會碰到「謄本」這份文件。但說實話,九成的人拿到謄本,只看得懂上面的地址。

謄本上其實藏著這間房子最真實的履歷:有沒有被查封、貸款設定多少、所有權人是不是你眼前的賣方、土地是不是好幾個人共有。看不懂這些,等於閉著眼睛簽約。

這篇文章由高雄在地地政士事務所撰寫,帶你一次搞懂:謄本的種類差異、4 種申請方式與費用,以及最重要的——三大區塊逐欄位解讀。看完你就能自己調謄本、自己檢查產權。


謄本

謄本是什麼?跟權狀差在哪?


很多人以為手上有「所有權狀」就萬無一失,其實在法律上,謄本比權狀更重要。

簡單比喻:權狀是不動產的身分證,謄本是不動產的履歷。權狀放在屋主手上,內容是靜態的,不會隨產權變動更新;謄本則是地政機關登記簿的副本,屬於動態文件,房子今天被設定抵押、明天被查封,謄本馬上就會反映。

法律依據在《民法》第 758 條:不動產物權的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也就是說,一切產權變動,以地政機關「登記」的內容為準——而謄本,就是這份登記內容的官方證明。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不斷提醒客戶:簽約前一定要調「當天列印」的最新謄本。上個月調的謄本,不代表今天的產權狀態。

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謄本差在哪?

謄本依照「申請人身分」和「個資揭露程度」分成三類,這也是最多人搞混的地方:

項目

第一類謄本

第二類謄本

第三類謄本

誰可以申請

登記名義人本人、繼承人或其代理人

任何人

利害關係人(如債權人)

個資揭露

完整顯示(姓名、統編、出生日期、住址)

部分隱匿(統編、出生日期隱藏,住址可能部分遮蔽)

顯示姓名、住址,但不含統編與出生日期

常見用途

本人辦理過戶、貸款、繼承

買屋前調查、租屋查證屋主

債務求償、訴訟需求

什麼情況該申請哪一類?

  • 你是買方,想查這間房子的產權狀況 → 申請第二類就夠了。地號、面積、抵押設定、查封與否,全部查得到。

  • 你是屋主本人,要辦貸款或過戶 → 申請第一類,銀行和地政機關需要完整資料。

  • 你是債權人,要對債務人的不動產求償 → 檢附利害關係證明,申請第三類。

關於土地建物謄本最常見的誤解

很多人以為「第二類謄本查不到抵押和查封」——。第二類隱匿的只有所有權人的個資(統編、生日),他項權利部的抵押設定、限制登記照樣完整顯示。所以買屋前的產權調查,任何人都做得到,沒有藉口不查。


謄本怎麼申請?4 種方式與費用一次看


方式一: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

全國任何一間地政事務所,都可以跨縣市申請全台的謄本。例如人在高雄,也能調台北的房子。攜帶身分證,提供「地段+地號」或「建號」即可。如果只知道門牌地址,可現場請地政人員協助查詢建號。


方式二: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線上)

透過內政部「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HiNet 地政服務),線上申請、即時下載 PDF 電子謄本,效力與紙本相同。適合熟悉網路操作、急著拿到謄本的人。


方式三:超商 ibon

準備好自然人憑證,到 7-11 ibon 機台的「e 政府服務」操作,即可列印電子謄本。適合臨時需要、附近沒有地政事務所的情況。


方式四:委託地政士代調

如果遇到以下情況,建議直接委託地政士:

  • 不知道地號、建號,只有舊的權狀或片段資訊

  • 繼承案件,需要一次調齊被繼承人名下多筆不動產的謄本與異動索引

  • 需要進一步「解讀」謄本內容,評估交易或繼承風險


費用參考

登記謄本電腦列印每張新台幣 20 元(一份謄本通常 2–5 張,視內容多寡)。線上電子謄本費用相同,另依系統規定計收。實際金額以地政機關現行公告為準。


謄本怎麼看?謄本三大區塊逐欄解讀

不管土地謄本還是建物謄本,結構都一樣分成三部分: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以下逐一拆解。


標示部: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不動產?


標示部記載不動產的「基本規格」:

  • 面積:以平方公尺登記。換算坪數請 ×0.3025(例:100 ㎡ ≈ 30.25 坪)。

  • 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土地謄本):住宅區、商業區、農牧用地等,直接決定土地能做什麼用途。都市土地的詳細分區需另外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公告土地現值:政府每年公告,是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基礎,跟市價是兩回事。

  • 主要用途、建材、建築完成日期(建物謄本):可以推算屋齡,核對賣方說法。

  • 附屬建物與共有部分(建物謄本):陽台、雨遮、共用的樓梯間電梯登記在這裡,想自己算公設比,就要看這些欄位。


所有權部:這個不動產是誰的?


這是買賣前最該核對的區塊:

  • 所有權人:簽約對象必須與這裡登記的人一致。如果賣方說「登記在我太太名下」,那合約就必須由太太本人(或合法授權)簽署。

  • 權利範圍:「全部」代表單獨所有;若顯示「10000 分之 125」這類分數,代表持分共有——繼承土地最常見,處分時須留意《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的共有人優先購買等規定。

  • 登記原因與登記日期:買賣、繼承、贈與、拍賣……可以看出這個不動產的來歷。剛繼承就急著出售、短期內多次移轉,都是值得多問一句的訊號。


他項權利部:這個不動產背了什麼?


如果謄本只能看一個區塊,看這裡。他項權利部記載抵押權、地上權等「別人對這個不動產的權利」。


最重要的觀念:擔保債權總金額 ≠ 實際欠款


銀行設定的多半是「最高限額抵押權」,金額通常是核貸額度的 1.2 倍。例如謄本上寫擔保債權總金額 1,200 萬,實際貸款大約是 1,000 萬,而且屋主可能已經還掉一部分。要知道確切餘額,得請屋主向銀行調「貸款餘額證明」。


另外注意權利人是誰:權利人是銀行,屬正常房貸;如果權利人是個人或不熟悉的公司行號,可能是民間二胎借貸,交易風險與塗銷程序都要特別處理。


地政士提醒:謄本上的 5 大紅旗警訊

執業多年,以下五種狀況出現在謄本上,請放慢腳步、先諮詢專業:

  1. 限制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預告登記、破產登記。出現任何一項,代表產權有糾紛或債務問題,在塗銷前無法正常移轉。

  2. 持分複雜的共有不動產:共有人數多、持分零碎,買了可能無法單獨使用,出售也綁手綁腳。

  3. 權利人為個人的抵押設定:民間借貸設定,塗銷與清償的確認程序比銀行貸款複雜得多。

  4. 謄本列印時間過舊:產權狀態隨時會變,簽約當天請重新調閱。

  5. 建物未保存登記:只有土地謄本、調不到建物謄本,代表建物未辦保存登記(常見於老透天、農舍加蓋),無法設定抵押向銀行貸款,買賣風險高。


常見問題 FAQ

Q1:謄本內容多久更新一次? 地政機關完成登記後即時更新,所以謄本永遠以「列印當下」為準,沒有固定更新週期。重大交易請當天調閱。

Q2:我可以查別人的房子嗎?屋主會知道嗎? 可以。第二類謄本任何人都能申請,屋主不會收到通知。這是政府為了交易安全開放的制度,買屋租屋前查證完全合法。

Q3:謄本和實價登錄差在哪? 謄本記載「產權狀態」(誰的、有無抵押查封);實價登錄記載「成交價格」。買屋前兩個都要查,一個看權利、一個看行情。

Q4:辦繼承需要調哪些謄本? 建議調:被繼承人名下全部不動產的土地與建物謄本(第一類)、地籍異動索引,並向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冊核對,避免漏列遺產。繼承案件涉及稅務與多人協議,建議委託地政士統籌辦理。


謄本自己會看,風險交給專業把關

看完這篇,你已經具備自己調謄本、檢查基本產權的能力。但實務上,謄本只是產權調查的第一步——持分結構、稅務試算、特殊登記的處理,往往需要逐案判斷。


【事務所名稱】是深耕高雄的禾宜地政士事務所,提供:

  • 買賣簽約前「謄本產權健檢」

  • 繼承登記、遺產分割協議全程辦理

  • 抵押權設定與塗銷、贈與及夫妻贈與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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