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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高雄遺產繼承流程完整教學:6 大步驟搞定繼承手續

  • Writer: 地政事務所 禾宜
    地政事務所 禾宜
  • 7 days ago
  • 5 min read

Updated: 6 days ago

親人過世後,遺產繼承是許多人必須面對的難題。遺產繼承流程涉及多個機關,從戶政事務所、國稅局到地政事務所,每個環節都有不同的文件需要準備。本文為您詳細整理高雄地區遺產繼承的完整流程,讓您一次搞懂所有步驟。


遺產繼承流程總覽:6 大步驟一次搞懂

遺產繼承可以分為六大步驟:首先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除戶謄本及死亡證明書,接著到國稅局查詢被繼承人財產並申報遺產稅,然後繳納遺產稅並取得繳清證明,之後到稅捐稽徵處查欠地價稅與房屋稅,最後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以下為您詳細說明每個步驟的辦理地點與應備文件。

遺產繼承流程
遺產繼承流程

第一步:申請死亡證明書與除戶謄本

當親人過世後,第一個需要辦理的程序是取得兩份重要文件:

死亡證明書:若親人在醫院過世,由醫院直接開立;若在家中往生,則需通知殯葬業者,再由殯葬業者協助或自行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

除戶謄本:前往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申請,申請時需攜帶死亡證明書及申請人的身分證件。除戶謄本是後續所有繼承程序的基礎文件,請務必妥善保管並多備幾份,以供各機關使用。


第二步:查詢被繼承人財產

取得除戶謄本後,接下來需要查詢被繼承人的財產狀況。您可以前往國稅局或稅捐稽徵處,申請查詢被繼承人的財產、金融遺產、死亡前二年內的贈與及所得資料。自民國 109 年 7 月 1 日起,繼承人可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的全功能櫃台,攜帶身分證、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謄本以及關係證明文件,一次查詢所有金融遺產,取得「遺產稅金融遺產參考清單」。這一步驟非常重要,因為必須清楚了解被繼承人留下哪些財產,才能正確計算遺產稅。


第三步:申報遺產稅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繼承人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2026 年適用之遺產稅免稅額與扣除額如下(適用於 2024 年 1 月 1 日以後發生繼承事實之案件):

項目

金額

免稅額

1,333 萬元

配偶扣除額

553 萬元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

每人 56 萬元(未成年者依年齡距屆滿 18 歲之年數,每年加扣 56 萬元)

父母扣除額

每人 138 萬元

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

每人 56 萬元(受被繼承人扶養者適用)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每人 693 萬元

喪葬費扣除額

138 萬元

建議您提前了解各項扣除額的適用條件,以免錯過申報期限或漏列扣除項目。


第四步:繳納遺產稅或取得免稅證明

申報遺產稅後,國稅局會核定應納稅額。如果遺產總額扣除免稅額與扣除額後為零或負數,您將取得「免稅證明書」;如果需要繳納稅款,則會取得「繳清證明書」。這兩份文件都是後續辦理繼承登記的必要文件,請務必妥善保管。繳納遺產稅的方式可以親自到銀行繳納、使用金融帳戶扣繳,或透過財政部網路繳稅平台線上轉帳。建議您在期限內完成繳納,以免產生滯納金及罰鍰。


第五步:查欠地價稅與房屋稅

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後,您需要前往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申請查註該遺產之標的是否有欠繳地價稅及房屋稅。根據土地稅法的規定,欠繳稅款之土地或房屋,於欠稅未繳清之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這一步驟是確保遺產產權清晰的重要關卡,必須確認沒有欠稅問題後,才能繼續辦理過戶。


第六步:辦理繼承登記

最後一個步驟是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在高雄,您可以前往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所屬的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辦理時需要準備的文件包括:登記申請書、登記清冊、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含被繼承人死亡記事)、繼承人的身分證件、印章、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以及稅捐稽徵處的查欠證明文件。申請後,地政事務所會進行審查,通常需要數週工作天數完成登記。


高雄在地代書服務:為何選擇本地專業?

如果您對遺產繼承流程感到複雜或是不熟悉,也可以考慮委託禾宜地政士代書事務所協助辦理。專業代書熟悉當地各機關的作業流程,能夠協助您準備齊全的文件,並且代表您前往各單位辦理手續,省去您親自奔波的時間與精力。在選擇代書時,建議優先考慮具有地政士資格且在地執業多年的李宜玲地政士,以確保辦理過程順利完成。


常見問題 FAQ


Q1:遺產繼承有時間限制嗎?

是的,遺產稅申報期限為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若未依限辦理申報,依法將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二倍以下之罰鍰。若有特殊原因無法在期限內完成,可以向國稅局申請延期申報,最長可延長三個月。


Q2: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有何不同?

拋棄繼承是指完全放棄繼承權利,適用於不希望繼承被繼承人債務的情況,須於知悉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聲請。限定繼承則是僅以繼承所得的遺產為限來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繼承人無需以自身財產負擔債務。自民國 98 年 6 月 12 日起,民法修訂為「當然限定責任」,原則上繼承人自動適用限定繼承,除非主動聲請拋棄繼承。


Q3:繼承順位如何決定?

依據民法規定,遺產繼承順位依次為:配偶為當然繼承人,與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共同繼承;無第一順位時由第二順位(父母)繼承;無第二順位時由第三順位(兄弟姊妹)繼承;無第三順位時由第四順位(祖父母)繼承。


Q4:高雄遺產繼承需要找律師嗎?

如果您對於繼承流程不熟悉,或是遺產涉及複雜的糾紛(例如繼承人之間有爭議),建議您諮詢律師。若只是單純的繼承登記手續,委託代書辦理即可,通常費用較律師更為經濟。


高雄遺產繼承相關機關地址一覽

以下是對應步驟的整理:

第一步|戶政事務所(依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為準)

  • 新興戶政事務所|新興區中正三路 34 號 2 樓|07-236-4015

  • 三民戶政事務所|三民區大順二路 468 號 9 樓|07-395-1246

  • (各區均設有戶政所,前往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辦理)

第二步+第三步|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查詢金融遺產)

  • 苓雅區光州一街 148 號|07-725-6600

第五步|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查欠地價稅、房屋稅)

  • 總處:鳳山區國泰路二段 136 號|07-741-0141

  • 三民分處:三民區哈爾濱街 215 號 8 樓|07-322-5001

第六步|地政事務所(繼承登記,依不動產所在地分轄)

  • 新興地政事務所|新興區中正三路 34 號|07-238-5026

  • 三民地政事務所|三民區哈爾濱街 215 號 3 樓|07-322-6482

💡 提醒:前往各機關辦理前,建議先電話確認開放時間(一般為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7:30),並攜帶齊全文件以免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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