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怎麼辦?從民法繼承順位到日據時代除戶謄本一次搞懂
- 地政事務所 禾宜

- Sep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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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Jul 29

民法繼承順位與拋棄繼承的重要性
按照民法的繼承順位,除了配偶為當然繼承人之外,依次的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然後是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如果要將繼承權完全拋棄,不讓債務落到任何一個親屬的身上,實務上,上列所有的人都要辦理,如果已經往生的親人也要出具除戶謄本。
日據時代除戶謄本查得到嗎?
在我們承辦千件以上的拋棄繼承案件中,常遇到家屬問,我父親的阿公我怎麼申請得到他的 #日據時代除戶謄本 呀?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在台灣已經紮根超過六七代的家族,七十歲人的阿公往生的時候是甚麼年代?
沒錯!就是日據時代。那麼日據時代的資料申請得到嗎? 答案是當然申請得到。 如果,你沒有看過日據時代的戶籍謄本,現在就開箱給大家看一看。
日據時代戶籍謄本的特色資訊
日據時代的戶籍資料,在進入民國之後,都保留得十分完整,並且陸續將紙本資料影像數位化。除了一般姓名、父母姓名資訊外,我們還可以看到「阿猴廳」(今屏東)、幾番地等這樣的地名,戶籍資料還會註明種族、是否吸食鴉片、疫苗注射種類、女子是否纏足等特別的資訊。 當然,在出生年月日方面,既不可能是西元也不可能是民國,而是明治、昭和之類日本的年號。 看到這裡,有沒有覺得走入時光的隧道?
如何申請日據時代的戶籍資料
只要帶著自己的身分證,到戶政事務所就可以申請到上三、四、五代祖先的這些資訊了。
在申請日據時代的戶籍謄本時,許多人會發現出生或死亡的紀錄,並不是我們熟悉的西元或民國紀年,而是使用日本的 年號紀年。日本的紀元,由遠而近:慶應、明治(以上為民國前)、大正、昭和、平成、令和(以上為民國後)。這常常讓後代子孫一頭霧水,不知道該怎麼對照。
日本年號與民國、西元的換算參考
舉例來說,戶籍上可能會寫著「明治四十五年」或「昭和十年」,如果不清楚換算方式,很容易誤解成錯誤的年份。其實轉換方法很簡單:
明治(1868–1912)民國前 → 例如明治 45 年 = 西元 1912 年
大正(1912–1926)與民國初年重疊 → 大正元年 = 西元 1912 年 = 民國元年
昭和(1926–1989)例如昭和 10 年 = 西元 1935 年 = 民國 24 年
平成(1989–2019)例如平成元年 = 西元 1989 年 = 民國 78 年
令和(2019–迄今)例如令和元年 = 西元 2019 年 = 民國 10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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